4月4日,就是昨天上午,我跟老婆计划在龙眼路口坐虎门公汽6路车去黄河, 然后再从黄河对面坐L1去可园。结果在虎门公汽6路车行驶到过了快到黄河的时候,被一混蛋抱右脚疯狂地摇,当时我跟老婆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注意力被他吸引了。后来那混蛋从地上捡起一个卷成团的纸条给我看了下,意思是他在捡东西,而我是踩着他要捡的那团纸了,然后那混蛋立马下车了。我就觉得那人忒奇怪,要捡东西直接跟我说让我把脚拿开不就行了? 再一摸裤袋,放在左边裤袋的钱包没了。当时我们就下车去追那抱脚的混蛋,但已经不可能找到了(现在回忆+分析,其实我的钱包并不是那个抱脚的混蛋下手偷的,应该在我左手边另有一人在他吸引我注意力的时候下手偷,那人的样子我依稀记起来了,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混蛋,我练功夫只为你了!)。

钱包里有我的身份证、农行工资卡1张、邮政储蓄绿卡1张、虎门图书馆读者证1张、公司内部食堂饭票n张及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当时老婆很内疚,说都怪她让我清明节去可园,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然后我们打了邮政储蓄的服务电话95580咨询有开户人的身份证和储蓄卡能否修改储蓄卡的密码,客服的回答是如果到柜台办理储蓄卡该密业务必须是开户人本人并持本人身份证,所以我们相信那混蛋不能修改密码然后取走卡里的钱.。在老婆的提醒下,为以防万一,我又打电话回家给老爸,告诉他情况,然后让家里用存折(我的邮政储蓄绿卡有一个存折放在家里用的)把卡里的钱取光。这样,我们就把损失降低了很多。然后老婆取了200块钱,我们继续坐L1到可园游览。

这件事我还要做的有:

1、去龙眼派出所报案,告知身份证丢失。这样在从现在开始到补领到新身份证之前的时间段我可以不负因为那张丢失的身份证被滥用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2、联系家里的人,帮忙申请补领新身份证,并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详细写明姓名、性别、户口登记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补领新证时间,并注明在此日期之前签发的证件已作废。

3、身份证补领后,去银行和图书馆重新办理卡和证件。

4、练功夫,以后遇到那两个混蛋,和遇到别的小偷,尽量绕过法律,把那些家伙往死里打!

我丢钱包的失误点(也就是活该的地方):

1、穿了口袋较宽松的休闲裤,并且在付车钱的时候让那两个混蛋打到眼。

2、没有注意旁边的人的贼眉鼠眼,没有加强提防。

3、钱包里放了几乎所有的重要证件(这个最大的失误!)。

这几天东莞不太平得紧,我已中招,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